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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時向 ETS 申請TOEFL, GRE, GMAT 正式成績到所欲申請的學校?
建議在寄申請表格前四個星期. 切記! TOEFL 、GRE 等成績若在表格前先到, 學校不能入 File, 請勿太早寄, 但亦不要遲至截止日期前才匆匆寄出。
學校未收到TOEFL, GRE, GMAT, 但 ETS 已寄
請寄一份 ETS 之回條及一份成績單影本, 給所申請之學校, 證明已請 ETS 寄出, 希望學校以回條及成 績單影本為根據, 考慮申請條件。
請攜帶身份證、錢到有辦理外匯之金融機構辦理小額美金匯票。 建議 : 到中國商銀(城中), 手續費較便宜。
各校各系所規定不一,
建議所有申請文件,
包括申請表格、申請費、財力證明、讀書計劃,學校成績單、三封推薦信等等準備齊全後,
由快捷郵件一次寄出。請注意成績單須封入學校信封,
並於封口處請學校簽章,
三封介紹信也務必請教授於信封口簽章, 以
示其可信度。若有學校要求某些文件寄至Admissions
Office, 某些文件寄至系上, 則建議次寄出,
經濟、方便、安全又合乎學校規定。
若學校不允許學生取回成績單, 必須確定表格先寄出, 才能通知學校寄出成績單, 若可取回, 勿忘在信封口上蓋註冊組章, 證明未拆閱。
持銀行結匯收據去查證是否申請費已被 Cashed, 若有, 可向銀行索取證明寄給學校, 免補申請費。
向學校說明會再考, 如果來不及, 表示願上 ESL 課彌補, 若因 TOEFL 不到標準而被拒絕, 請學校保留申請資料到下一季, 繼續再考 TOEFL。
申請之學校若已超過截止日期五個星期以上, 可寫催I-20信件詢問其是否收齊全部所需資料文件。
寫信詢問宿舍消息、課程內容、接機與同學會事項。
拿 到 I-20 後應如何
至美國在台協會 (AIT) TEL:709-2000 辦理簽證,著手安排出國行程。
儘量於開學前二個月寄回原I-20到學校, 請求延到下個Term, 但在寄回原I-20前, 請先影印I-20一份, 再寄回。
請於開學前1-2個月儘早退回, 並務必寄回原本。退回I-20 的同時, 必須告知決定前往的學校, 或因何種原因而不克前往該校就讀。
請攜帶學校所附之體檢表到和平醫院做體檢即可
請至金融機構( 泛指各銀行、郵局、合作金庫、農會、國民同胞儲蓄等機構) 開立約一百萬台幣( 約合美金三萬至四萬左右, 如果你想多開立金額亦無限制) 。
財力證明並不一定是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, 開過證明後, 銀行的金額可立刻取出不一定要一直存在銀行內。
財力證明最好是以父親或母親的名義開立, 表示你在留學期間, 有人支持你的學費與生活費, 但如果你有工作經驗, 或父、母親要以你的名義開立也無所謂, 並沒有一定的規定是誰開, 開財力證明, 各家銀行手續不同, 開出的日期也不同, 請問明後開立。
基本上, 每申請一所學校需要一份財力證明, 故您可視本身所欲申請的學校數目, 決定所需的財力證明份數。
攜帶(1)謢照 (2)英文成績單 (3) 托福成績單 (4)財力證明 (5) 簽證費 NTD750 (6)戶籍謄本 (6) 像片兩張
地點: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 (美國在臺協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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